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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隐瞒真实出行目的?

来源:创始人 时间:2023-04-02 17:50:21 阅读:0

案例回顾


申请人身份:在职人员


出行目的:商务


客户武汉工作,办理韩国旅游签。送签第三天后领馆电调,领馆电调发现出行目的与申请签证类型不一致,客户回答领馆是韩国公司邀请他过去商务的,挂电话后领馆发邮箱给送签社,要客户补商务签全套资料。


一般来说这种拒签风险极大,但是领馆电话告知让补商务资料,说明有机会获签。但上上签联系客户后,客户表示只有韩国发来的邮件邀请信,其他韩国公司的注册资料都没有。


为了保证客户的通过率,我们建议客户再次联系韩国邀请方,告知客户目前的签证状态以及面临的问题, 由于必须是申请人前往韩国才可以达成商务合作 ,韩国方也很积极配合客户补充资料:


1. 邀请函(包括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内容)


2.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法人登记薄誊本或固有号码证


3. 纳税明细证明


4. 商务目的证明材料(择一即可)


- 邀请方与被邀请方的关系证明材料


- 采购合同、项目合作意向书


-  贸易实绩证明材料(进出口报关单, LC复印件,进出口实绩确认书);


4天后就准备好了完整的资料,并交由我们补充进去领馆,在紧张的等待中,补资料后的第三天我们就收到了客人的护照,并且成功出签。



建议

1.申请签证,请按照真实目的来申请,切勿隐瞒真实目;

2.按照领馆要求补充材料,如果某一项材料确实没有,按照实际情况补充 情况说明。重新补充公司在职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出差证明+韩国公司发邮件邀请函,同时针对韩国公司其他资料补不了做出说明,并在说明书上面写上担保客户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性,如领馆有疑问可以再次联系客户本人或是客户单位进行核实;

3.如果一般申请时,遇到领事馆电话调查,请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回答问题,但如果在申请时就有隐瞒出行目的的情况,后续遇到电调时妥善回避风险的回答领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