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政府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我国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下面是以北京市居民为例,申请办理护照的具体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护照换发补发延期 我国目前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从2000年7月18日起开始签发新版护照。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领取的旧版护照不再延期、加页,当其有效期届满时一律换发新版护照。换发护照工本费200元,加注20元。 加注护照 申请人申请获得护照后,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加注时,必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加注收费20元。
具体要求是:
1、 中文姓名加注,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
2、 外文姓名加注,须提交注有该姓名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3、 出生日期加注,须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或者出生证明;
4、 减少携行人加注,须提交持照人出具的减少携行人的说明。
补发护照 遗失护照要求补发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变更申请表》一份和一张符合要求的照片,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数码扫描专用照片。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后经核实无误,于3个月以后补发。工本费加倍收费400元,加注20元。
具体程序是:
一、 在出境前遗失
1、 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 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 凭备案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 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
二、 在境外遗失
1、 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 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
3、 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与遗失地我国驻外使领馆核实后补发。
三、在外长期居住短期回国遗失
1、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和在国外定居、学习、工作的有效证明,申请补发,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
备注:在《首都公安报》登报声明原证件挂失作废的费用是160元。 有效期限 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为10年的护照,过期前可申请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10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办理。在国内延期手续可到各级颁发护照的机关办理;在国外,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