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阿富汗两国于2014年10月28日签订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尚未正式生效。
阿富汗不办理落地签证。建议去往阿富汗的中国公民办理好签证之后再前往阿富汗。
阿富汗驻华使馆通常颁发一次入境、有效期内停留30天的签证。申请人需提供护照、签证申请表、阿方邀请函等文件。
具体事宜可咨询该国驻华大使馆。电话:010-65321582(中文)、010-65322269(传真)。
阿富汗海关防疫
阿富汗海关规定:
1.入出境可携带额度不超过2万美元的外币,并要求出示合法来源证明及必要银行许可;
2.对合法换汇及汇款没有限制;
3.不得携带青金石、玉石等原石出境;
4.严禁携带酒精类饮品和猪肉等动物类食品入境。
注意: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受到相关法律惩罚。对个人随身携带数量品种合理的自用物品没有明确规定。
入境时,建议主动索要并填写入境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