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哥斯达黎加驻华大使馆对中国公民免签哥斯达黎加签证的条件如下:
(1)中国公民持有美国(仅限B1-B2型或D型多次往返入境签证)、加拿大(多次往返)、申根签证及或欧盟任一成员国的有效多次往返入境签证(旅游签证,乘务签证、商务签证),可获得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入境后在哥停留期不能超过该签证的有效日期,且最多不能超过30天。
(2)中国公民,如持有贴在护照上的有效期自到达哥斯达黎加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的,并且已经使用过的日本多次入境签证(旅游,商务,乘务),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
(3)中国公民,如拥有有效期自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算起不少于6个月的,允许多次入境的美国、加拿大或欧盟成员国的合法居留身份(包括定居、工作、学习、避难),可免签进入哥国。6个月的有效期要从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算起。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且护照的有效期须多于6个月。
(4)中国公民,拥有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上述未提到的其他第一组国家的合法居留身份(包括定居、工作、学习、避难),可在所居住国家境内的哥斯达黎加领事馆按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签证,同时须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符合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身份证件。6个月的有效期要从入境哥斯达黎加之日开始算起。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且护照的有效期须多于6个月。
(5)持有效英国海外公民护照(British National Overeas/BNO)的香港市民签证政策与第一组国家公民签证规定相同,可免签入境哥斯达黎加,但入境后最多可停留30天。不持有此种护照的香港公民需要申请签证,申请要求和手续与中国大陆公民相同。
(6)公务普通护照的签证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统办,相关事宜请联系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签证处。
(7)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享受签证免签待遇。
以上为中国公民免签哥斯达黎加签证的相关介绍,对于上述所有情况,允许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停留的确切停留时间,将在入境时由移民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