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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出入境注意事项

来源:签证办理 时间:2023-05-28 21:49:29 阅读:0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公民签发商务签证、探亲签证、访友签证和旅游签证。申请签证需提交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入境坦桑必须持剩余有效期超6个月的护照、签证或坦居留证。如无坦居留证,入境时须填写入出境卡,如实回答移民官员关于来坦目的的问询。如赴坦进行短期商贸和劳务等活动,且无相应坦桑居住证,需在入境时申请3个月有效的临时工作证(CTA,Carrying Temporary Assignments)。

 

中国和坦桑签有互免签证协议,持外交或公务护照赴坦的中国公民无需办理签证。坦方允许符合条件的持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包括达累斯萨拉姆机场、桑给巴尔机场等在内的指定入境口岸时办理落地签证。有关坦落地签证的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移民局网站,网址http://www.immigration.go.tz/module1.php?id=14 。

 

海关防疫

入境者个人物品总价值超过500美元的,需申报所带物品、数量及价格。录像、摄影及乐器等器材报关后需保存好海关凭证,以便日后出关证明之需。其他需申报的物品,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以便申报物品价格。入境旅客须随身携带《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俗称“黄皮书”)备查。

 

携带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入境不必申报:1升以内酒精饮料、200支以内香烟、50支以内雪茄、250克以内烟草及1升以内香水。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毒品、白磷火柴、枪支、具有颠覆性质的照片。

 

控制携带入境的物品(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动物(包括动物的卵)、鱼类、动物捕捉器、武器弹药、爆炸物。

 

坦政府对外国人入出境所携带的外币无限额规定,只需申报即可,但禁止外国人携带当地货币(坦桑尼亚先令)出入境。

 

出境者严禁携带象牙、犀牛角等违禁物品,坦海关检查严密,如查出将予重罚甚至判刑。携带坦桑蓝等宝石出境,须出示正规机打发票、坦能矿部出口许可和宝石来源证书。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海关官员将没收宝石并处罚款。

 

【此文章来源与中国领事服务网】